富平县2020年高龄补贴申报审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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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7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生活保健补贴人员进行年度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全县老年朋友们:

为全面配合做好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同时关爱老年群体,确保老年人能按时享受高龄补贴,根据县卫健局工作安排,决定从4月7日起对2020年7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年度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核范围

凡持有富平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以及继续领取高龄补贴的所有老年人。

二、申报方式方法

符合申请2020年高龄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首次申请的),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步审核后,到镇(街道办)进行登记、采集照片、录入系统。新增享受高龄补贴人员不能采取手机复审平台的方式进行申报。

三、复审方式方法

为响应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号召,尽量减少老年人大范围聚集年审,本年度审核工作主要采取手机复审平台进行操作。凡继续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年审。

1、关注“陕西老龄”微信公众号,利用手机复审平台审核,老人或亲属使用手机自助提交复审信息。

2、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步审核后,其亲属持老人身份证原件及5寸照片1张(照片有明显的时间标志),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审核无误后,照片扫描录入《老年人信息采集及复审平台》进行审核登记。

3、在手机复审过程中遇到“无法查找信息”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的老人,可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镇(街道)办理审核。

4、户口已转出辖区的享受高龄补贴人员,此次年审将不进行认定。通知其本人或家属及时办理高龄补贴迁移,并于次月停发其高龄补贴。

5、已领取高龄补贴的对象全部进行年审,未参加年审的对象一律暂停发放高龄补贴。

四、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审核时间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于5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

五、几点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高龄对象尽快办理申报审核事宜,已享受高领补贴的老人未按时年审的老人一律暂停发放高龄补贴。当年新增但未按时申报的老年人,按申报时间开始发放高领补贴。

2、申请及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户口有迁出,要及时办理补贴系统内迁移手续,避免老年人因户籍迁移造成补贴领取间断。

3、享受对象去世后,其子女、亲属或村干部应于当月将情况告知所属镇(街道),经调查核实后,于次月停止发放。对不及时上报冒领补贴的,查实后由发放部门如数追回。

4、利用手机复审平台为老人复审时,必须提交老人本人当日免冠手持近日报纸半身照,若出现照片不完整、不清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后台审核不予以通过,需重新提交照片。

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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