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平县城区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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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城区公共停车收费服务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 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维稳办印发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按照《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平县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富政办发〔2019〕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决策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杜绝机动车长时间占用城市道路现象,提高车位的流转率,保障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快城市智慧停车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城市协调发展,营造更加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运行方式

坚持“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原则,拟对城市主干道路采用“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的管理方式,具体方式采用POS机+人工监督收费模式,实现全电子化自助缴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县城建成区机动车停车服务的日常管理,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管理者服务行为的监管,负责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城市停车智能化进程,加快建立数字化停车平台,对停车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收费资金按月统一上缴县财政,用于人员管理和设施维护支出以及城市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划分停车收费类区,拟定收费标准。根据我县建成区实际情况,将我县划分为三个收费类别,实行差异化收费。公共停车泊位收费时段为秋冬季(9月—2月)每天8:00-20:00,春夏季(3月—8月)每天8:00-21:00。收费方式以每车位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具体如下:

A类区域:莲湖大街、杜村东街、南韩大街(天桥十字-荆山大道)、车站大街(望湖路-荆山大道)、温泉南路、望湖路、人民路(政府-环城南路十字)、频阳大街、富民路、富昌路(温泉南路十字-昌平大道丁字)、富兴路、富闽路、富强路、乔山路、怀阳街、朝阳街。收费标准:第1小时3元/辆,之后每小时2元/辆(前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B类区域:怀德大街、温泉北路、迤山路、莲湖大街(荆山大道-环城东路、望湖路-环城西路)、南韩大街(荆山大道-环城东路)、车站大街(荆山大道-环城东路、望湖路-环城西路)、昌平大道、丰荣街、环城南路、环城西路、富昌路(昌平大道丁字-环城南路)。收费标准:第1小时2元/辆,之后每小时1元/辆(前15分钟免费,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C类区域:县城建成区域内其它道路。收费标准:免费。

四、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停车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类别区域,收费标准、计费时间、计费方式、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决策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决策前期工作时,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利益群众和公众意见,查找风险点,影响程度,提出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收费区域内可能受调整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该决策事项持何种态度;(2)该决策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3)该决策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作用;(4)该决策事项对当地自然环境和城市布局的影响;(5)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及最为关心的问题。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评估主体单位和评估公司提出意见,表达对本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限: 自公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七、相关单位的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吴 楠

联系电话:0913-8200675

评估单位:陕西咸宁风险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 哲

联系电话:1346895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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