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充电桩补贴来了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扩大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依据《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促产扩消若干措施》(市政办函〔2023〕27 号),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实施细则已制定。
一、申领条件
1点居民个人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购车时应为限上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2点购车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点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登记注册并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5月31日前完成资料申报并确保资料无误。
二、补贴标准
1点购车发票金额为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
2点购车发票金额为9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
3点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三、申报时限
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申领方式
(一)申领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点购车人身份证;2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点机动车行驶证(正、副页);4点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5点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二) 购车人填报资料后,将按照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的程序,分批次对申领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通过官方网站公示结果(时间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标准发放补贴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1点申领人必须为机动车所有人,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
2点申领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资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3点申领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4点申领人应及时与汽车销售企业确认提车、上牌时间,因逾期登记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的,由申领人本人负责。
5点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如何领取
个人自用充电设施补贴
3月22日,市发改委
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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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施行,《措施》第四条规定“支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现对此条款作出以下说明:
此条款是2020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发改发〔2020〕216号)中个人自用充电设施政策的延续,延续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个人自用充电设施
补贴范围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
补贴申领条件
(一)车辆销售开票、挂牌登记时间在2020年9月25日之后,并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22年因疫情影响已建成但未完成验收的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二)车辆应被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纯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不少于70千瓦,续驶里程(工况法)不少于300公里。
(四)插电混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不少于50千瓦,续驶里程(工况法)不少于50公里。
(五)拥有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厂商指导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车辆不受此指导价限制。
(六)充电设施为固定安装的全新设备,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七)在个人自有车位(宅基地)、人防车位、5年以上(含5年)租赁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机械车位除外),需单独接线,设置独立电表,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三、个人自用充电设施
财政补贴申报及资金发放流程
(一)个人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补贴,登录http://www点evxian点com发起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用电报装申请,下载并注册“网上国网”APP或在属地的供电营业厅现场申请。
(二)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经辖区住建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市住建局汇总。
(三)市住建局将建设验收结果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市级平台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申领财政补贴的资料进行逐一核实,结果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组织召开工作专班会议,研究确定拟补贴对象和资金,通过西安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向市财政局报送补贴资金计划。市财政局依据计划向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下达市级补贴资金。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收到市级补贴资金后,及时向个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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