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近期,县卫健执法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虚假、夸大宣传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富平“三个年”行动营造良好就医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 4 月 20 日起至 8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宣传行为,消除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低俗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维护文明诚信的医疗广告秩序,加强医疗机构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环境,促进我县医疗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医疗机构悬挂未经授权或批准的牌匾( 奖牌、称号会员、理事、组织等 );
(二)医疗机构在户内外张贴未经证实、不符合实际、超出诊疗范围或者夸大虚假标语;
(三)医疗机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的;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的;
(四)医疗机构采用低俗广告语、广告画面等有碍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2023年4月20日-5月底)自查自纠阶段。召开辖区医疗机构规范发布医疗广告专题工作会,通过宣讲法律法规,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为各医院、卫生院根据辖区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或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 (2023年6月初-7月底)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院、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管理力度,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纠正。届时,县卫健执法大队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逾期再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 (2023年8月初-8月底) 建章立制阶段。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的放矢地制定工作措施,加强经常性管理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将打击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工作与推进富平“三个年”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于 2023年6月15日前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县卫健局监督股。
(二) 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医疗机构要主动学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不确定的及时联系执法部门指导。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通力协作,利用媒体、网络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工作局面。
(三) 履职尽责,强化督办。县卫健局将切实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强化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督办检查。对涉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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