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富耀公路富平城区段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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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工作部署,有效减少过境货运车辆排放污染,规范通行秩序,确保县城区空气质量持续良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给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9月6日起,富耀公路富平城区段(西至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转盘,东至荆山大道与富耀公路丁字,下同)禁止货运车辆(黄牌,下同)通行,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驶入富耀公路富平城区段通行,因实际情况确需驶入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许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二、货运车辆绕行线路:

1、由县城北部、东北部各镇、蒲城、韩城、山西方向驶往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县城北环线至富耀公路,或经环城西路北段、富觅路至210国道通行。

2、由县城西北部各镇、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驶往蒲城、韩城、山西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富觅路、环城西路北段,或经富耀公路、县城北环线至108国道通行。

3、由阎良、渭南、河南方向驶往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的货运车辆,经环城东路、县城北环线至富耀公路,或经环城西路北段、富觅路至210国道通行;由铜川、延安、榆林、内蒙古方向驶往阎良、渭南、河南方向的货运车辆,经富觅路、环城西路北段、县城北环线、环城东路至京昆高速,或经108国道通行。

三、对违反规定驶入禁行道路的货运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对干扰、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驾驶员要树立环保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禁止货运车辆通行规定,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及通告所示路线行驶,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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