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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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重视学生营养工作,自2012年起在我省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以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省政府2020年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将于2020年秋季学期起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食堂供餐的方式,落实好国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让学生吃的营养、吃的安全、吃的放心,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目的及意义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干预,增加膳食营养成分,保障农村学生健康成长。这一计划的贯彻落实将有力促进农村学生营养膳食水平及身体智力发育水平的提高,有力推动我县的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范围和对象

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普高、中职、幼儿园学生等未纳入试点实施范围。

三、补助标准

省、市、县财政给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每人每天4元,中央财政以奖补的方式予以补助,县财政局、教育局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据实结算后拨付学校使用。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能直接发放给学生,只能用于学校为学生提供“营养餐”的补助。

四、供餐模式

根据中省市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规定和国家《学生餐营养指南》、《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县以学校食堂(小伙房)提供营养午餐为主,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自主经营,确保让学生吃上“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营养餐。采用“4+X”的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即学校每天为在校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营养午餐,国家每顿补助4元,超出部分X由家长负担。

五、供餐内容

供餐内容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以及米面、薯类、杂豆等食物为主的营养正餐,科学制定符合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营养健康膳食食谱,每天提供至少3种以上蔬菜,每个年龄段每周保证2-5盒牛奶和3-5个鸡蛋的营养摄入;每周一次牛肉、一次鸡肉或鱼肉,减少大肉的用量,保证学生生长发育所需高营养成分的摄入。均衡改善学生营养结构,加强学生营养,为学生身体健康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

六、伙食费标准

学生用餐超出4元的费用X,收费标准依据渭南市物价局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我市公办中小学生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渭价发〔2018〕221号)文件精神,明确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和要求,由校委会和学校校长、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膳食委员会确定本校伙食费标准,报教育局、发改局审核后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收费公示为准。
七、“营养餐”不等于“免费午餐”
“营养餐”是为了改善和增加学生健康成长所需营养,是在家庭承担生活费基础上做“加法”,不是提供“免费午餐”,应坚持“家庭负担不减、政府投入增加、学生营养改善”的原则。因此,家长应一如既往地保障孩子的生活费,不能减少,有条件的还应适当增加,让孩子吃得更好更营养、长得更高更强壮。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应营养餐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对于个别学生因个人特殊原因不愿意享受的,由学生向学校提供学生和家长签字的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备案存档。

蒲城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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