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以下路段9月6日起将启动24小时抓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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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舒适的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以下路段、路口的电子警察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0年9月6日00:00起。

二、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实时抓拍机动车道路违法行为。

三、电子警察抓拍路口、路段。

1.富耀公路与G210;

2.富耀公路与梅觅路;

3.富耀公路与Y375;

4.富耀公路与工业大道;

5.富耀公路与庄觅路;

6.富耀公路与富安二路;

7.富耀公路与中兴大道;

8.富耀公路与富觅路;

9.富耀公路与施兴路;

10.富耀公路与富雷路;

11.富耀公路与S106;

12.富兴路与南韩大街;

13.怀德大街与荆山大道

14.环城东路与富农路;

15.环城东路与怀德大街;

16.富耀公路富平城区段。

四、抓拍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5.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7. 机动车临时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8.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9. 货车违反禁令通行的;

对违反以上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五、请广大驾驶员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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