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建发布通知明确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事项阎良的朋友来看看

0 Comments
富平柿饼网

之后的公租房房源也会更加丰富

具体要如何实施?

赶紧看下去吧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航空基地区域内,出让住宅用地(不含棚户区改造配套开发住宅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

西咸新区区域内出让住宅用地的商品房住房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参照本方案执行。

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以商品住房项目实物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

1

选择实物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按照不低于宗地住宅建筑面积百分之十五的比例配建(百分之五无偿移交政府,百分之十政府回购)。

2

选择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采取缴纳建设资金的方式进行易地集中配建。

(一)新出让住宅用地,易地集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按宗地住宅部分出让起始价格百分之十的标准执行。

(二)宗地使用性质由非住宅调整为住宅的,易地集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按新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出让价格百分之十的标准执行。

来源:摄图网 ID:500510687
(三)宗地规划指标进行调整的,如调整前已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含调整前无需配建的),现易地集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按新旧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出让价格差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执行;如调整前未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现易地集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按新规划条件下宗地住宅部分出让价格百分之十的标准执行。

(四)已出让住宅用地且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但未签订《商品住房项目实物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议》的商品住房项目,易地集中建设资金缴纳标准按宗地出让住宅部分出让价格百分之十的标准执行。

这次通知,对于公租房房源

有了一定的保障~

心里还是有点开心的

除此之外,西安市22个公租房小区

清退房源正在报名中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一定要记得报名

分配对象

经过两级审批、两次公示、六部门联审,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不限租金标准)且目前仍然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轮候家庭。

报名截止时间

请符合此次分配对象条件且有意向报名有清退房源的公租房小区的轮候家庭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15日,登录西安市公租房项目报名登记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公租房可分配小区

双竹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滹沱寨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浐灞生态区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十里锦绣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瑞景华庭配建的公租房小区、航天基地配建小区二期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宏远新城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曹家堡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米家崖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西凹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丰硕佳园一期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蔚蓝小城18号和27号楼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金泰新理城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渭水欣居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锦业新居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亿润花园一期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长安星园(学林雅苑)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西姜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席王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鸿基新城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曲江宜居公共租赁住房小区、三桥公共租赁住房小区。

        富平柿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