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蒲城县城市供水的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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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和《陕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规定,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我县城市居民用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推荐和聘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前的各项工作已按听证程序规定就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定于2020年11月6日下午2:30,在蒲城国际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论证蒲城县(含城区供水管理站、孙镇供水管理站、罕井供水管理站、党睦供水管理站、兴镇供水管理站、韩家河供水管理站所属辖区供水范围内用水户)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听证方案。初步拟定以下方案。

按县域实际情况价格进行调整,居民第一阶梯水量确定为0-150m³/年,基本水价由2.70元/立方米调整为3.2元/立方米。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6元/m³提高到0.85元/m³;水资源税不变,仍为0.3元/m³;最终水价为4.35元/m³。

第二阶梯水量确定为151-248m³/年,基本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的1.5倍确定为4.80元/立方米。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6元/m³提高到0.85元/m³;水资源税不变,仍为0.3元/m³;最终水价为5.95元/m³。

第三阶梯水量确定为249m³/年以上,基本水价按第一阶梯水价的3倍确定为9.6元/立方米。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6元/m³提高到0.85元/m³;水资源税不变,仍为0.3元/m³;最终水价为10.75元/m³。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水价为4.55元/立方米(包含水资源税0.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根据《渭南市物价局转发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渭价发〔2018〕77号)文件的要求:

1、非居民用水

A、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由3.5元/m³调整为4.00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水资源税0.72元/m³,抄表到户改造资金0.18元/m³,最终水价为6.1元/m³;

B、超过定额的50%(含)以内基本水价加价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的0.5倍为6.00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水资源税0.72元/m³,抄表到户改造资金0.18元/m³,最终水价为8.1元/m³;

C、超过定额的50%以上基本水价加价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的1倍为8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水资源税0.72元/m³,抄表到户改造资金0.18元/m³,最终水价为10.1元/m³;

2、特种行业用水

A、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由8.3元/m³调整为8.8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水资源税3元/m³,抄表到户改造资金0.18元/m³,最终水价为13.18元/m³;

B、超过定额的50%(含)以内基本水价加价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的0.5倍为13.2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水资源税3元/m³,抄表到户改造资金0.18元/m³,最终水价为17.58元/m³;

C、超过定额的50%以上基本水价加价定额内用水基本水价的1倍为17.6元/m³,污水处理费1.2元/m³,水资源税3元/m³,抄表到户改造资金0.18元/m³,最终水价为,21.98元/m³;

用水户定额以水务部门核定用水量为基准。

调整后的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经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上报县政府批准后开始执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人(4人):

1、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王战海(听证会主持人)

2、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管股股长:何 静

3、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管股副股长:李云峰

4、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价管股科员:屈 丹

(二)成本监审代表(1人)

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成本监审股股长:粟会敏

(三)听证参加人(19人):

1、县政府代表:麻红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2、县人大代表:梁胜利(陕西桥陵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3、县政协代表:耿东旺(蒲城县美协理事)

4、水利专家代表:张明建(蒲城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质监站站长)

5、县法制办代表:阴持戌(县法制办副组长)

6、县住建局代表:刘建荣(县住建局副局长)

7、县水务局代表:董汉军(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8、消费者代表:李超平

9、消费者代表:景六文

10、消费者代表:冉军庆

11、消费者代表:米建峰

12、消费者代表:王 博

13、消费者代表:方仲田

14、消费者代表:袁琳

15、消费者代表:范伟

16、经营单位代表:孙福利(陕西省水务集团蒲城县分公司副总经理)

17、经营单位代表:张瑞龙(蒲城县水务有限公司城区供水管理站站长)

18、经营单位代表:闫涛(陕西省水务集团蒲城县分公司总经理)

19、相关利益人:齐龙江(蒲城县城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经理)

(四)旁听代表(4人):

韩长义、徐江涛、校培军、贾晓茹

(五)新闻采访记者(1人):

蒲城县电视台记者:屈卓洛

四、其他事项

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按听证程序规定已将听证会议通知及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公民对《蒲城县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法》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邮箱或书面形式送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 箱:fgjjgg7261824@163.com

联系电话:0913-7261835

特此公告

蒲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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