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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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并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范围

由富平县社会保障中心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确认时间阶段

2020年4月1日——5月30日

三、确认采取方式

1、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由确认范围内的人员自助认证,或由亲友代理认证。

2、经所在村(居)委会确认具备待遇领取资格。

逾期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从2020年10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四、丧失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人员种类

1、死亡人员;

2、国家人口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库中标识为失踪的人员;

3、在服刑期间的服刑人员(服刑期满后恢复待遇,服刑期间待遇不补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重要民生工程。任何待遇领取人员、经办人员和经办机构,不得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得故意延迟、隐瞒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冒领、多领养老金,不得多地、多险种重复领取养老金。凡违反规定的,由县社会保障中心依法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电话:0913-8215011

富平县社会保障中心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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