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大数据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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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大数据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通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维护健康网络环境,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域内所有网站、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以及广大网民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新闻采访、编辑、发布活动。

二、县域内所有网站、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以及广大网民不得转载未经官方证实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对网传信息应仔细甄别,对已发布的不实信息要立即删除。

三、各互联网群组管理者(微信、QQ等聊天软件群主)、贴吧吧主、论坛版主、网络主播等要切实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做好监督、劝阻和辟谣工作,履行群组管理职责,及时清理不实信息,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严禁群内传送、转发疫情防控政治文件、涉密(敏感)资料、信息,引导群组成员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四、互联网非法外之地,散布谣言或将承担法律责任。对于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县大数据中心、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管理者、发布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如发现不实信息,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营造良好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富平县大数据中心 0913-8210299

举报邮箱:fpxdsjzx@163.com

富平县大数据中心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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