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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水务局关于开展违规取水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关于开展违规取水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公          告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规范取用水秩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

关于开展违规取水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


公          告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规范取用水秩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取水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无证取水行为:未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行为。


2.超范围取水行为:虽取得取水许可证,但实际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方式等超出取水许可规定范围的行为。


3.擅自改变取水用途行为: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擅自将取水许可确定的取水用途改变为其他用途的行为。


4.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包括在禁止开采区取用地下水、在限制开采区超量取用地下水、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开凿取水井以及未安装合格计量设施取用地下水等行为。


二、整治措施及法律后果

1.对存在上述违规取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一经查实,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2.对无证取水、超范围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的,将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对于违规取用地下水的,将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3.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主动整改及举报奖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存在违规取水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并在15日内到县水务局水政水资股说明情况,积极配合整改。对主动整改的,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取水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913-6155615。


举报地址:白水县水务局水政水资股(213室)。


水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保护水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各用水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取水用水。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为建设美丽家园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特此公告。




白水县水务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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