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人民医院关于规范代开药流程相关事宜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及我院医疗管理相关规定,为严格落实实名就医、合规购药管理…
广大市民朋友: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及我院医疗管理相关规定,为严格落实实名就医、合规购药管理要求,规范我院门诊代开药工作流程,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使用规范,现将我院家属代为门诊开药相关事宜明确告知如下:
一、代开药适用条件
针对长期服药、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因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精神疾患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院就诊取药的,可由直系家属代为办理门诊开药业务。
二、代办所需核验材料
家属前来我院代办开药时,须完整携带、现场核验以下全部资料:
1.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用于身份核验);
3.患者医保凭证:医保卡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需确保可正常使用);
4.患者病情证明材料:既往病历原件或近期(3个月内)处方单,以辅助医生准确评估用药需求。
三、规范代办流程
1、全程身份核验
我院将在挂号、接诊、缴费、取药各环节,对患者及代办人身份信息进行双重核查。凡信息不符、证件无效、拒不配合核验的,我院将不予办理本次代开药业务。
2、现场签署代办承诺书
代办家属需现场亲笔签署《门诊代开药委托承诺书》,确认委托关系真实有效,保证所提交资料、病情信息真实无误,承诺所开具药品仅用于患者本人治疗,严禁倒卖药品、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并自愿承担一切违规产生的法律责任。
3、如实反馈患者病情
接诊医师问诊期间,代办家属需客观、准确反馈患者近期病情变化、服药反应及身体情况。医师将结合实际病情综合评估,若患者病情波动不稳定、存在新发症状,或家属无法清晰说明病情情况,为保障诊疗安全,医师有权终止本次代开药业务,建议患者本人到院面诊复查。
四、违规行为警示说明
按照医保监管相关法规,冒名购药、虚构病情、伪造就医资料、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均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违规情形,我院将立即终止本次诊疗服务,暂停其后续代开药资格,并依规向医保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线索,依法追缴违规医保基金;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就医诊疗规范,诚信合规就医,共同维护规范、有序、安全的诊疗环境与医保秩序。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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