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2 号)要求,经省级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审核确认,现将 2025 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招生资质公示制度
各市(区)教育、人社部门须在本通知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辖区内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确保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对于未列入资质名录的学校,一律不得开展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二、强化招生行为监管力度
(一)明确招生红线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 "校企合作"" 联合办学 "等名义,为无资质学校或机构组织生源;严禁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界限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通过" 中介代理 ""有偿招生" 等违规方式招揽生源。
(二)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各市(区)要建立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制度,重点核查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及学籍注册规范情况。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整改、限制招生计划、暂停招生资质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
各地须在官方平台设立招生违规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实行 "一案双查",既追究学校主体责任,也倒查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三、规范招生信息发布管理
(一)统一信息发布平台
2025 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同步在 "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http://zzzs.sneducloud.com)公布,包含学校名称、办学地址、招生专业、计划数等关键信息。各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宣传材料等内容,须与平台备案信息完全一致,严禁擅自变更或扩大招生范围。
(二)加强专业设置管理
各学校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进行备案,新增专业须通过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对连续两年招生人数不足 30 人的专业,将暂停其招生资质。
四、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各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实习实训安排,保障学生获得合理报酬。对以 "实习" 名义组织学生从事与教学无关劳动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
五、附件说明
2025 年陕西省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信息表
2025 年陕西省具有招生资质的技工院校信息表
以上附件可通过 "陕西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管理平台" 下载查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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